建筑劳务分包适用于民法中的《合同法》及其他建筑施工行业法规,主要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律关系;而劳务派遣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务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在纳税上也有很大区别:
一、二者适用的增值税税目不同。建筑劳务分包是从建筑服务总承包中分离出来的,组成工程服务收入,因此,提供建筑劳务应当按照“建筑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收入全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选择一般计税,增值税税率为9%。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属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可以选择差额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选择全额纳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采用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采取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二者开具专票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但选择按照全额纳税的,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三、印花税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不在印花税条例的举例范围内,不征印花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因此应按万分之三的税率交纳印花税。